你知道有效期限的真正意思嗎?
常常有客人問我們薑茶不小心放到過期還能喝嗎?
其實過期食品還能不能食用這真的要看個人的保存狀況,只要保存狀況良好、食品看起來沒異狀、聞起來沒怪味大部分都還可以繼續食用的;相對的若是沒依照廠商建議方式保存,就算在有效期限內還是有變質的可能性,今天就幫大家科普一點關於有效期限的小知識!
★ 你有想過這個問題嗎?食品過期該丟棄或繼續吃?
家中找到過期食品,是該丟進垃圾桶?還是繼續吃?這個問題是全世界都關心的話題。在丹麥,更是開設了全球第一家專賣過期食物的食超市,代表「過期食物≠丟進垃圾桶」。在省思食物去留問題之前,先認識「食物期限」標示。
★ 認識食品標示上的保存期限、有效期限、賞味期限
1.保存期限:指市售包裝食品在特定儲存條件下,從製造日期算起,產品可以保持品質的期間,短則6個月,長則2~3年。
2.有效期限:指市售包裝食品在特定儲存條件下,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,在有效日期內是安全可食用的
3.賞味期限:指在此日期之前,食品可保持最佳品質,不代表在此日期之後,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了。
★ 有效期限的真正意思?
其實所謂的「有效期限」還有另一個意思,就是廠商對這項產品的「負責期限」由於法規規定,廠商訂定的有效期限內,必須負起確保食品在這個期限內不能變質的責任,所以大部分廠商會以食品風味不變的最佳食用時間,也就是所謂的「最佳賞味期限」訂為有效日期的時間點,而不是產品品質開始變壞的期限為標準。
★ 那過期食品到底可不可以吃?
「有效期限」是推估出來的時間範圍,食品並不會一過這個時間點就馬上壞掉,食品過了有效日期,還是可以從外觀、氣味、質地、顏色等來判斷要不要繼續食用。食品通常都會註明保存方法,所以食品存放的條件非常重要,如果食品未依照標示妥善保存,像是將需要冷藏的食品,直接放置在高溫處,即使在有效期限內,也可能因為保存不當,導致細菌孳生或變質的可能。
★ 台灣糧食耗損每天可疊74座101大樓
根據根據環保署數據,保守估計台灣平均每人一年的廚餘量約158公斤,與歐美並列,同為浪費大國,比中日韓平均多20%,更是南亞,東南亞的8.7倍,中南部非洲的16倍,台灣平均每人一年浪費廚餘約96公斤,約全台浪費220萬公噸。
下次再看到食品過期時別急著丟,先從外觀上來判斷還能不能食用
愛地球,珍惜食物資源從你我做起!
資料參考來源:台灣全民食物銀行、啟新診所、安心食代